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政府招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政府招商引资信息
发布时间:2017-08-15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政府招商引资信息
区域面积:1810.7平方公里
常住入口:1039838人
招商地址:南昌市南昌县招商局
 拨打电话 4006003737

城市简介

  南昌县隶属江西省南昌市,介于北纬28°16′~28°58′、东经115°49′~116°19′之间。位于江西省中部偏北,南昌市南部;是江西省首府首县,江西省第一个百强县。东接进贤县,南邻宜春丰城市,西、北与新建区隔赣江相望,东北濒鄱阳湖,三面环抱南昌市主城区。距南昌市中心15公里;是全国著名的商品粮基地、渔业重点县,享有“江南粮仓”、“鱼米之乡”等美誉。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政府招商引资信息

  南昌县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和文化内涵的千年古县,公元前202年汉大将灌婴筑城建县,至今有2200多年的历史。文化底蕴厚重,是南昌采茶戏的发祥地。境内有古建筑、古遗址30多处,名胜古迹有曹雪芹祖籍故居、明末清初所建的永木黎村等,宗教文化、古村落等文化资源多样化。曾涌现了晋代著名道家创始人之一的许逊,宋太宗时任副相的陈恕等一批名人贤士。2006年南昌县被联合国地名专家组授予"神州千年古县"。南昌县于2006年正式列入"大型电视文献片--千年古县"序列。

优惠政策

  一、落户标准

  1、落户南昌小蓝经济开发区的企业自项目按合同约定正式投产之日起,生产经营性税收亩均须达6万元(含6万元/亩)

  2、落户南昌向塘开发区(物流园企业除外)、南昌武阳中小企业创业园、南昌南新滨江工业集中园等地区的企业自项目按合同约定正式投产之日起,生产经营性税收亩均须达3万元(含3万元/亩)以上。

  二、土地使用

  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出让期限为50年,项目用地按照亩均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万元,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形式出让。落户企业在全面履行合同责任、义务后,经县对外开放领导小组认定后,可按以下比例奖励:

  1、落户南昌小蓝经济开发区的企业,在项目用地符合开工条件1年内实现投产见效,且当年缴纳的生产经营性税收亩均达6万元(含6万元/亩)的,奖励落户企业占地面积24元/平方米,用于基础建设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第2年度,年均缴纳的生产经营性税收亩均达8万元(含8万元/亩)以上的,奖励落户企业占地面积30元/平方米,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第3年度,年均缴纳的生产经营性税收亩均达10万元(含10万元/亩)以上的,奖励落户企业占地面积30元/平方米,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2、落户南昌向塘开发区、南昌武阳中小企业园、南昌南新滨江工业集中园等地区的企业在项目用地符合开工条件1年内实现投产见效,且当年缴纳的生产经营性税收亩均达3万元(含3万元/亩)以上的,奖励落户企业占地面积18元/平方米,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第2年度,年均缴纳的生产经营性税收亩均达5万元(含5万元/亩)以上的,奖励落户企业占地面积30元/平方米,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第3年度,年均缴纳的生产经营性税收亩均达8万元(含8万元/亩)以上的,奖励落户企业占地面积30元/平方米,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三、建设规费

  签约落户的企业,在全面履行合同责任、义务后,经县对外开放领导小组认定后,采取先征后奖的方式,奖励相当于地方财政向投资者征收建设规费的金额(建设规费指:市政配套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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