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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国家税收政策相关工作解读-地纬招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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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国家税收政策相关工作解读
2017-07-19
摘要 中国招商网讯,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国家税收政策相关工作解读:
  地纬招商网讯,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国家税收政策相关工作解读:

  一、近几年,对在新疆困难地区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新疆困难地区包括南疆三地州、其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边境县市。

  三、属于《目录》范围内的企业是指以《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

  四、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是指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所取得的第一笔收入。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国家税收政策相关工作解读

  五、按照本通知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税政策的企业,在减半期内,按照企业所得税25%的法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半征税。

  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目录》,经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根据新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情况适时调整。

  七、对难以界定是否属于《目录》范围的项目,税务机关应当要求企业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结合其他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将加大国家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帮助企业全面落实,多举措确保所有企业百分百落实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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