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政策,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与房地产开发建设,日前,德清县出台了《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若干意见》(德政办函〔2015〕5号),明确采取暂停收取房地产开发用地项目履约保证金,积极落实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价格管理,实行财政税收优惠政策,规范收费,加强水、电、气等行业服务,完善城市功能配套,实行保障房、拆迁安置房多样化供应模式,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加强对外宣传,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建立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领导协调机构等13举措,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