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2016年陕南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在各市申报项目的基础上,进行了现场考察、有关部门审核,经过委办公会集体研究,并报省政府审定。现对拟列入2016年陕南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
联系电话:029-63913091
附件:2016年陕南循环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