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务公开网了解到,为全面查清沈阳行政区域内各类地名的基本信息,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沈阳市现已开展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此次地名普查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分3个阶段实施。
此次地名普查不仅要查清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更要对有地无名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实现城乡地名标志全覆盖;建立地名普查档案,实现数字化管理和高效利用;开发应用普查成果,完善各级地名和区划数据库,拓展地名信息社会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