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5次以上(含5次)违反我省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的规定,4家客运企业的4辆客车被停运10天。
据了解,在7月份违反我省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规定的我省营运客车中,被高速公路收费站记录次数在5次以上(含5次)的客运企业、客运车辆为:福建莆田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车牌号为闽BY2073的客车(5次);福建莆田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车牌号为闽BY2887的客车(5次);莆田中旅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车牌号为闽BY8128的客车(6次);泉州市宏泰兴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车牌号为闽CY0106的客车(8次)。上述违规客运企业及车辆,被运管部门责令在8月内停运10天,同时进行整改并暂时收缴线路牌证。
21家客运企业的66辆客车,7月份违反我省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规定,被高速公路收费站记录次数在1次~4次。福州6家客运企业的16辆客车“榜上有名”。这6家客运企业包括福建福清中旅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华闽旅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福建华威客运巴士有限公司、福建省旅游汽车公司、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新国线集团(福州)运输有限公司等。主管部门将根据违规的具体情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违规驾驶员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解聘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