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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地方立法条例草案进入审议程序
2016-12-29
摘要 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有了新进展,昨天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南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以下

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有了新进展,昨天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南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并提出修改意见。这表明立法条例草案已正式进入审议程序。

今年7月31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决定,确定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市委对立法工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大卫多次听取相关情况报告,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议研究作出相关决定,要求注重科学立法,注重立法质量,注重公众参与,在推进立法工作上取得新突破。为了规范我市地方立法活动,确保地方立法工作有法可依,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立法计划拟定了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对我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遵循的原则、立法权限、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法规的起草和提出、立法程序、法规的报批、公布和解释等,作出明确规定。市人大常委会还将继续征求各界意见,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并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部分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组成人员认为,这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10位省人大代表正确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积极参加各项调研,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心声,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为地方发展建言献策,较好地履行了代表的职责。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加强水环境治理保护,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并通过了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保护的决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南通市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南通市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还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黄利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斌、王向红、刘璠、施建中、程静参加会议。陈斌主持第一、第二次全体会议。

副市长赵闻斌、王萍,市法院、市检察院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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