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中旬,国家林业局下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22个地区开展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经申报推荐,我省赣州市位列其中。
设立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农村林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措施,是探索破解农村林业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途径。根据要求,赣州市将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长久不变的基础上,开展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科学管理体系;建立林权流转机制和制度等方面开展示范试点,为深入推进全国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创造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