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支持各地开展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发改办地区〔2016〕2076号),提出支持全国58个城市开展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其中我省沈阳市苏家屯区和锦州市松山新区被列为重点支持的全国示范区。
2015年7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地区〔2015〕1710号),提出拟在全国范围内选择60个左右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接到通知后,松山新区全面启动申报工作,并组织发改、规划、土地、统计等部门和相关街道社区,与市发改委一起,研究编制《锦州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方案》。锦州市产城融合示范区位于松山新区北部,总面积111.06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31.24平方公里,农业用地65.55平方公里,河流水面5.69平方公里,生态用地8.46平方公里,其他未利用土地0.12平方公里。规划总体布局为“一体两翼、一园一廊二片区”,打造产业、人口、生态和服务四类聚集区。到2020年,示范区将实现全域城镇化,经济增长速度明显快于锦州地区总体水平,城市服务功能更加完善,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将成为带动锦州和辽宁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