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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首家消费金融公司将落户我市
2016-12-04
摘要 11月9日,中国银监会印发《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包头市包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对包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筹建

11月9日,中国银监会印发《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包头市包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对包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筹建予以批准,目前包商银行作为主发起人正在向内蒙古银监局提交开业申请。据悉,这是自治区首家获得批筹的消费金融公司,此举标志着消费金融贷款这种新型的消费信贷业态在自治区实现了零的突破,该公司的落户对于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促进金融产品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与传统的商业银行相比,专业消费金融公司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便捷等独特优势。即将成立的包银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金3亿元,业务立足全市、全区,辐射全国,它的成立将有助于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差异化的消费金融服务需求,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实体经济发展,而总部经济的效应,也将为我市税收作出突出贡献。同时,该公司是一家带有互联网性质的金融服务机构,公司将综合线上客户群庞大、获客快速、线下风险管控能力较强的特点,采取差异化的额度政策和审批流程,满足不同客户资金需求,实现真正的普惠金融。

据了解,2015年,包商银行已对全区的消费市场做了充分调研,提出了组建消费金融公司的构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消费金融公司的组建,市金融办主动服务对接,联合人行中心支行、包头银监分局积极推动包商银行发起设立包银消费金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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