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的通知》,2015年高新区共有三个建设项目荣获江苏省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其中有轨电车研发大楼获“绿色建筑示范”引导资金163万元;苏州树山温泉度假酒店获“合同能源管理示范”引导资金75万元;苏州高新区贡山岛内风光互补太阳能LED路灯项目获“合同能源管理示范”引导资金40万元。
高新区自2013年启动创建绿色建筑示范区工作以来,深入贯彻绿色、低碳、循环理念,通过相继出台《苏州高新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苏州高新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引导政策,鼓励区内建设单位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减号召,最大限度地节约建筑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居住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