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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商务局开展商贸领域节能调控工作
2016-11-23
摘要 昨日获悉,市商务局制定了《南宁市商贸领域2016年节能调控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在全市商贸领域开展节能调控工

昨日获悉,市商务局制定了《南宁市商贸领域2016年节能调控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在全市商贸领域开展节能调控工作。按照市节能减排办的要求,今年我市商场、超市要实现日减少用电量20%的目标。

根据《方案》要求,调控时间为今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广西东方航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梦之岛百货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店等10家列入南宁市“百城千店”节能环保示范零售企业名单的商贸企业将纳入调控范围。各有关商贸企业将按规定淘汰落后耗能设备和生产工艺,采购节能产品,严把设备能效关;积极推广应用成熟的节能技术,推进节能示范工程建设;利用墙报、横幅、电子屏、宣传栏、宣传册以及网站、报纸和内部刊物等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等。

《方案》对采暖、节水等指标也有相应的规定:空调、采暖和卫生热水推行节能节水专项管理,通过可靠的温控设施和可行的温控措施,确保冬季室内空调温度不高于20℃;针对采用集中采暖或集中空调系统的建筑,设置室温调节和能量回收系统;对开窗、开门使用空调现象进行有效控制;采用节能型照明灯具和低损耗镇流器等附件,对建筑公共场所和部位设置照明声控、光控、定时、感应等自控装置,在有自然采光的区域设置定时或光电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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