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9日获悉,福建省决定于2013年8月至9月底开展在建工业投资项目安全专项检查,检查范围为经贸系统核准、备案的在建工业投资项目,主要检查今年以来在建工业投资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即是否落实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主要通过企业自查和监督检查两种方式进行。首先,项目业主对今年以来在建工业投资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排查出的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一整改到位。企业自查率必须达到100%。其次,设区市和县(市、区)经贸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安全设施与主体程未同时设计的,不准继续实施;对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未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整改;对安全设施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的,一律不准投入生产。县(市、区)经贸部门对在建工业投资项目抽查率不得低于30%,设区市抽查率不得低于20%;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督促项目业主整改到位,整改率达到100%。
各相关部门要将检查及整改情况于9月30日前上报省经贸委并接受其对各地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的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