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投入约4000万元,力争用3-5年时间,对全区现存166个老国有集体企业进行改革及处置。一是养老扶持。享受渝中养老扶持基金借款的困难企业,在2016年前完成关闭解散的,其净资产如不足以安置职工,其养老扶持基金借款予以核销。二是税费补助。对通过市场交易变现资产实施清算解散且资金用于职工安置的企业,在资产变现、职工安置及财产分配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区级实得部分采取先征后返的方式给予补助。三是安置补贴。对在册职工一次性经济补偿年工龄补偿标准不足当年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退休人员安置费不足以按重庆市职工医保一档标准实施的企业,区级财政给予补贴,免交退休人员档案管理费及场地费、活动费。四是分类处置。对特殊企业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专题研究,制定推进实施方案近1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