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的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成立。
新的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合了原德州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机构,以及质量技术监督局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职责。
据了解,下一步,全市将在各乡镇(街道)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在每个行政村和社区都要配备1至2名专兼职协管员,协助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