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齐报记者在市金融办了解到,我市通过银税互动,盘活共享税务部门和银行机构信息资源,将纳税信用转化为中小微企业金融资本,并创新推出“信用换贷款”、优惠利率等一系列涉税信用增值服务,实现了多方共赢的局面,也使我市成为全省首家进行银税合作的城市。同时,我市银税合作判断企业健康运营状况,此举措更是成为全国首创。
近年来,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成为困扰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去年,我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国税局、地税局等多部门,通过不断走访和考察,制定出《齐齐哈尔市开展银税合作的实施办法》。该办法提出,税务部门、银行机构开展信息共享合作,如税务部门要提供企业纳税信用评级、依法纳税记录、纳税额度、不良纳税记录、欠税记录等,银行机构提供企业开户情况、贷款情况、还本付息情况等信息。同时还由市工信委将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用工等生产要素指标信息,提供给税务部门和银行机构,使其能准确判断企业健康运营状况,这一做法在全国属于首创。出台实施的这一办法,目的就在于盘活共享税务部门和银行机构信息资源,将纳税信用转化为中小微企业金融资本,以此缓解我市企业融资难、银行放贷难等双重难题,实现企业获得资金支持,银行获得市场红利,税务部门获得征管效果,政府获得社会效益等多方面共赢的局面。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2家银行机构与税务部门签署了银税合作协议,并有7家银行机构与13家企业签订了信用换贷款协议,签约授信总额1.27亿元,单笔最高金额达到了4000万元。
通过银税合作,税务部门和银行机构可以联起手来,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特别是贷款企业纳税记录的真实性以及企业经营场所、生产设备、原材料、库存、经营情况等进行核查,可以更加有效地判断企业生产经营能力、纳税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贷款的信用和风险度也得到了保障。
为了推动银税合作,税务部门、银行机构还在各自的信用评价体系中介入对方的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增值业务。而银行机构的信用信息互认和增值服务,既是银税合作的关键点,又是合作成果的重要体现。因为此办法规定,银行机构都要围绕银税合作,把纳税信用作为银行授信的重要参考依据,积极推出差异化的个性创新产品,推动银税合作得到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