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位于山东省茌平县境内,采用ROT(改建-运营-移交)+DBOT(设计-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合作期限20年,其中含建设期2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山东茌平金牛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及湿地恢复建设项目的改扩建,茌平县森林公园建设项目、茌平县创森绿化工程以及茌平县东邢水库配套工程(水土保持)的新建,属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行业领域。茌平县人民政府授权茌平县林业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茌平县水务局和茌平县旅游发展中心进行配合。本项目估算总投资65951.24万元,项目公司(SPV)注册资本金13190.25万元由中标社会资本方独立出资完成,占100%的股权,其余资金由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融资解决。在合作期限内,政府授予项目公司投资、设计、新建、改扩建、运营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SPV负责本项目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全部资产的运营维护权、收益权及其他相关权益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回报机制,运营期内政府方通过可用性绩效付费加运营绩效付费方式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创森及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位于山东省茌平县境内,项目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交通运输和基础设施等均符合项目建设条件。社会资本方在本项目中负责投融资、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土建工程、绿化工程、恢复工程、防御灾害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及其他工程等)、竣工交付使用以及项目运营、维护管理、移交等,并按照约定时间及要求出资,组建项目公司,按公司法的要求履行相关义务,保证以最优的运营方案提供服务。政府方负责监督考核、绩效评价及可行性缺口补助。本项目运作模式下,PPP项目资产归政府所有,项目整个合作期内,土地所有权不变,土地用途不得任意更改。由项目公司投资建设的项目土地附着物、建(构)筑物及设备等产权(所有权)属于政府方,项目公司不拥有项目资产所有权,只拥有特许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