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青阳经济开发区
安徽省青阳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0-12-15安徽省青阳经济开发区
区域面积:
招商地址: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木镇路328号
 拨打电话 4006003737

城市简介

青阳经济开发区于20068月经省政府批准开始建设,位于青阳县城以东、318国道木镇镇至蓉城镇段两侧,按照一主两辅的结构布局,即以东河工业园为主,木镇、新河工业园为辅,规划面积16.22平方公里。

开发区自建设以来,因地制宜,依托原有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不断转变招商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秉承项目为王的发展理念,积极融入长三角,深入开展产业招商、以商招商、乡情招商,金合科技、柯力传感器、昌利锻造、瑞泰汽配、开顺特种防火门、双圆重工等一批投资超亿元以上项目相继落户,项目质量逐年提升,机电装备制造主导产业初具规模,产业集聚度明显增强。

截止201912月,开发区建成区面积约5平方公里,入园企业481家,其中工业企业119家,29家企业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园区从业人员6000余人。先后荣获了交通部北斗卫星导航产业基地、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安徽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安徽低碳综合性示范基地、安徽省城市(城镇)建设贡献单位、徽商投资兴业十佳园区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优惠政策

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青办发【201732号)文件规定:

1、供地项目

建筑补贴:固投额在5000万元-1亿元(不含1亿元)的,奖励6万元/亩;在1-2亿的,奖励7万元/亩;在2-3亿元的,奖励8万元/亩。对投资3亿元以上的项目,可一事一议确定奖励额度。以上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土地出让金总额。

设备补贴:项目建成投产后,经认定购置新设备投入3000万元以上(首位产业、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入达2000万元以上)的新建工业项目,在合理工期内(不超过一年半时间),给予设备投资额5%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省、市、县设备补贴叠加政策约为设备投资额的18%)。

税收奖励:新落户工业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前两年全额奖励,后三年减半奖励。

对投资3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由县政府研究给予一事一议政策支持。

2、租赁标准化厂房项目

租赁标准化厂房项目每千平米年实现税收不得低于20万元,同意给予3年厂房租金补贴扶持或税收奖励优惠政策,但二者不重复享受。

3、人才引进政策

1)对在我县新组建的国家级、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由县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组建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由县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企业组建并经评审认定为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2)企业每引进培育一名高端人才,在该企业工作满两年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该企业20万元奖励。对在院士工作站工作的博士,由县财政每人每年给予生活补助5万元;对在博士后工作站工作的博士后,由县财政每人每年给予生活补助2万元。

3)对企业引进工人年薪达50-150万元的科技人才,在我县缴纳个人所得税且工作半年以上、经推荐和公示无异议的,每年按其年薪10%的比例奖励用人单位(150万元以上部分不予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科技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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