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隶属四川省达州市,位于四川省东部、达州市南部,地跨东经106°59′—107°32′,北纬30°20′—31°00′之间,东邻重庆市梁平区、垫江县,南接邻水县,西界广安区、渠县,北连达川区。被纳入秦巴山区连片扶贫开发区、成渝经济区渝广达经济发展带、四川省川东北城市群。
2015年,全县幅员面积2076平方公里,其中县城建成区24.2平方公里,人口24.1万人。总人口112.2853万(2014年),辖3个街道办事处、25个镇、23个乡。2014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253.34亿元,比2013年增长9.0%。
大竹县因“竹多竹大”而得名,唐武则天久视元年(公元700年)始置县;素有“中国苎麻之乡” 、“中国香椿第一县” 、“中国醪糟之都” 、“中国糯米之乡” 、“川东绿竹之乡” 称号;境内有五峰山国家森林公园,有启于先秦、兴于三国的古官驿道,有中欧结合式建筑群清河古镇,云雾山景区等景观。
大竹境内达渝高速、318国道、210国道及在建的南大梁高速公路呈“井”字型纵横贯穿。
大竹县连续12年入选“中国西部百强县” ;先后被表彰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 、“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 、“四川省文明城市” 、“四川省环境优美示范城市” 、大竹县系四川省首批27个扩权强县试点县和四川省16个“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之一 等称号。
一、四川省工业企业上市奖励
列入省级重点上市后备资源库的达到上市条件且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工业企业,给予50万元补助奖励。
对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挂牌上市的工业企业给予200万元补助奖励。
所有奖励项目均不重复享受。
二、专利申请资助资金
专利资助主要针对技术起点高,具有市场应用前景,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的申请,其中重点和优先资助我省国家级和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事业单位,以及属于我省支柱产业的重点企业、骨干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和重点出口企业(以下简称重点单位)的职务发明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资金资助内容包括:
1、当年度的发明专利申请费、审查费(须与申请费同时缴纳)。
2、当年度通过PCT途径或其他途径向国外申请专利产生的官方规定费用、检索费和代理费。
3、经领导小组批准同意的其它相关专利申请费用。
4、一件专利申请只能享受一次资助,已享受省内外其它形式专利资助的,本资助资金不再资助。
其中具体资助标准如下:
1、国内发明专利的申请费、实审费按享受费用减缓后实际缴纳金额的100%给予资助。对于未享受费用减缓的,比照享受费用减缓的标准给予资助。
2、 同一单位申请国内专利资助资金,全年度累计金额原则不超过10万元;省级及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培育企业,全年度累计金额原则不超过20万元。
3、向国外申请的专利,可以分阶段资助,在国际申请阶段和进入国家申请阶段分别按三费实际发生额的70%予以资助。对于重点单位可按实际发生额的85%予以资助。各阶段资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
4、资助金额按四舍五入到拾元的方式计算。对于个别需要加大资助力度的重大项目,经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可适当增加资助额度。
注意事项:
1、当年专利申请资助资金资助上一年度的发明专利申请和向国外专利申请。
2、市州知识产权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辖区内省级专利资助申报材料的受理工作,汇总后报省局集中进行审批。
3、自2014年起,省级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实行网上申报、再提交纸件审核的申报方式。网上申报地址:http://221.237.165.4:501。
三、荣获“中国驰名商标”、 “四川省着名商标”企业奖励
2014年以前市州奖励政策统计表(只含驰着名商标)
全省各市(州)名牌奖励政策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