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位于河北省中部,北京西南部,地处北京、天津、保定三角腹地,环首都京津经济圈,是京南保北重要的工业城市。高碑店市隶属保定市。全市总面积672平方千米。截止2012年,高碑店市总人口566172人。[1-2]
1993年4月9日,撤销新城县,建立了高碑店市。
2013年,高碑店市生产总值125.3亿元,同比2012年增长6.8%;全部财政收入13.2亿元,增长2.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4亿元,同比2012年增长2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7.21元,同比2012年增长30.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
高碑店市名优特产有豆腐丝,著名人物有樊於期等。
建制沿革
秦代,高碑店属广阳郡。
战国时期,高碑店市境内为燕国督亢地。
唐太和六年(公元832年),置新城县,县治在今高碑店市新城镇,属河北道涿州。
明代,高碑店属北平府。明代洪武六年(1373年)新城县解放,恢复隶属保定府,一直沿至清末。
1970年,县政府迁至高碑店。
1993年4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新城县,建立了高碑店市。
行政区划
2010年9月16日,白沟新城正式揭牌,白沟自高碑店市析出。
2017年3月,张六庄乡、肖官营乡撤乡设镇。
2017年,高碑店市辖5个街道,7个镇,2个乡。
人口民族
人口
2008年,高碑店市总人口55.2万人,比2007年增长4403人,人口出生率10.77 ‰,死亡率4.02‰ ,自然增长率6.74‰。
2012年,高碑店市总人口566172人。其中:农业人口369151人,非农业人口197021人。2012年内新出生8563人,出生率为15.2‰。死亡人口2615人,死亡率4.6‰。全年净增人口5948人,自然增长率为10.6‰。[2]
民族
高碑店市有汉、回、满、朝鲜、蒙古、布依等23个民族,汉族占人口总数的9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