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简称石柱县)位于长江上游地区、重庆东部,长江南岸、三峡库区腹心,是集少数民族自治县、三峡库区淹没县、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于一体的特殊县份。
石柱县东接湖北利川市,南连重庆彭水县,西南临重庆丰都县,西北界重庆忠县,北与重庆万州区接壤。截至2015年10月10日,石柱县幅员面积3012平方公里,辖3个街道、16个镇、14个乡。 户籍总人口547871人,常住人口39.91万人。以土家族为主,另有汉族、苗族、独龙族等民族,共29个民族。
石柱县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获得过“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国家农业标准化辣椒生产示范区”等荣誉称号。
2016年11月,石柱县被国家旅游局评为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0年正式成立石砫县人民政府,隶川东行署区涪陵专区。1952年,隶四川省涪陵专区。1959年,改为石柱县。1984年,成立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隶四川省涪陵地区。1988年,改隶四川省黔江地区。
1997年6月18日,重庆恢复中央直辖市,随黔江地区改隶重庆。
2000年7月,直隶重庆
地质地貌
石柱县地处渝东褶皱地带,属巫山大娄山中山区。境内地势东高西低,呈起伏下降。县境为多级夷平面与侵蚀沟谷组合的山区地貌,群山连绵,重峦叠嶂,峰坝交错,沟壑纵横。地表形态以中、低山为主,兼有山原、丘陵。西北方斗山背斜、东南老厂坪背斜,顺北东、南西近似平行纵贯全境,形成“两山夹一槽”的主要地貌特征。
气候特征
石柱县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区,气候温和,雨水充沛,四季分明,具有春早、夏长、秋短、冬迟特点。日照少,气候垂直差异大,灾害性天气频繁。年平均温度16.5℃,极端高温40.2℃,极端低温-4.7℃
人口民族
人口
石柱县是以古代巴人为主体,与其他民族融合而成的土家族栖息地之一。
至2013年末,石柱县户籍总户数19.58万户,总人口547871人。总人口中,男性282932人,女性264939人。年末常住人口39.9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4.7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