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位于苏州南城,于2001年由原吴县市撤市分设成区,是吴文化的发祥地,《孙子兵法》的诞生地,故宫设计营造者、“香山帮”鼻祖蒯祥的故乡。
吴中区陆地面积742平方公里,截至2011年,吴中区辖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吴中经济开发区、穹窿山风景管理区和7个镇、8个街道及6个国家4A级景区,户籍人口60万。
吴中区占太湖1459平方公里、约3/5碧波水域、180余公里亲水岸线,苏州近80%丘陵山体。区内盛产洞庭山碧螺春茶、太湖大闸蟹、枇杷、杨梅及“太湖三白”等名特优农副产品。
1、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2、企业从事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对已设立的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可免征进口关税。
5、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在其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