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政府招商引
四川省攀枝花市政府招商引资信息
发布时间:2017-01-25四川省攀枝花市政府招商引资信息
区域面积:7440.398平方公里
常住入口:123.25万
招商地址:攀枝花市招商局
 拨打电话 4006003737

城市简介

  攀枝花,四川省地级市,地处中国西南川滇结合部,南连东盟自贸区,北连成渝经济区,是全国唯一以花名命名的城市、新中国首个资源开发特区、万里长江上游第一城,被誉为“花是一座城,城是一朵花”。

  攀枝花1965年建市,辖三区两县,面积7440平方公里,人口123万,是著名的移民城,人均发展水平和城市综合竞争力居四川前列。正由钢铁之城向钒钛之都、由工矿基地向阳光花城、由资源型城市向康养胜地、由三线建设城市向四川南向门户转变。

  攀枝花是中国钒钛之都。钛、钒、石墨储量分别位居世界第一、世界第三和全国第三,成为国内规模最大钒钛产品及含钒钛钢铁生产基地,全域纳入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正加快建设世界级钒钛产业基地。建成国内一流特大型钢铁钒钛企业集团——攀钢。


  攀枝花是中国阳光花城。年日照时数2700小时,一年四季阳光明媚、一年四季温暖如春、一年四季瓜果飘香、一年四季鲜花盛开、一年四季空气清新、一年四季明月繁星。全域列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攀枝花是中国康养胜地。年均气温20.3℃,冬暖夏凉,温度、湿度、高度、洁静度、优产度、绿化度“六度禀赋”适宜康养,入选全国首批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康养+”产业正在兴起,正创建中国阳光康养产业发展试验区。

  攀枝花是四川南向门户。东盟十国商团入驻,区域商贸物流中心、交通枢纽加速形成。航线直通京、沪、渝、蓉、深、汉;高铁和“一环六射”高速路网正在建设;未来将打通金沙江航道。

优惠政策

  (一)税收优惠政策

  1、主要优惠政策条款。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耕地占用税、灌水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具体内容见下表。

  ①交通限从事公路、铁路、航空、港口、麻油运营和管道运输企业;电力限从事电力运营企业;水利限从事江河、湖泊综合治理、防洪除涝、灌溉、洪水、水资源保护、水电发电、水土保持、河道疏浚、河海堤防建设等开发水利,防治水害的企业;邮政限从事邮政运营企业;广播电视限从事广播电视运营企业。上诉项目业务收入占总收入70%以上方可享受优惠。

  ②中部、东部外商投资交通、电力、水利生产性项目,可按外商投资“生产线企业”的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

  ③限公路线路、公路线路两侧边沟所占用耕地。

  ④《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0年修订)》《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除外。

  ⑤“一定条件”是指产品全部直接出口或转让技术等。中部地区外资优势产业项目,享受外资鼓励类产业项目的关税减免优惠。

  2、与中东部地区的比较,投资于西部的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详见第二部分)和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基础产业的外来企业,其所得税税负较之中部、东部轻50%以上。

  (二)土地优惠政策

  1、主要优惠政策条款

  (1)依法出让国有荒山、荒地等未利用地进行造林、种草等生态建设的,可以减免土地出让金,实行土地使用权50年不变;达到出让合同约定的投资金额并符合生态建设条件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可以申请续期。

  (2)是建设项目用地,如使用国有未利用土地,可以免缴土地补偿费。

  2、与中东部的比较,以上优惠是国家对西部地区的专项扶持政策,中东部地区省市不享受。

  (三)矿产资源优惠政策

  1、主要优惠政策条款

  (1)符合条件的勘查、开采者,可以减免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第一年免缴,第二至第三年减缴50%,第四至第七年减缴25%(开采矿山的,闭坑当年可以免缴)。

  (2)探矿后依法开采的,允许将勘查费用计入递延资产,在开采阶段分期摊销。

  (3)外商从事非油气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享受免缴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1年,减半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2年的政策。外商从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非油气矿产资源开采,享受免缴矿产资源补偿费5年的政策。

  2、与中东部的比较,以上优惠也是国家对西部地区的专项扶持政策,中东部地区省市不享受。

  (四)放宽利用外资的条件

  1、主要优惠政策条款

  (1)将外商投资银行、商业零售企业的试点,中外合资外贸公司的试点扩大到西部地区中心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城市)。对外资在西部地区经营人民币业务、设立保险机构、兴办中外合资旅行社、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予以一定优惠。

  (2)对外商投资西部地区商业项目,经营年限可放宽至40年;注册资本可放宽至3000万元。

  (3)对外商投资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优势产业项目,适当放宽国内银行提供固定资产投资人民币贷款的比例,中外合资合作项目一般放宽到中方出资比例的120%,外商独资项目扩大到外方注册资本的100%。对满足一定条件的鼓励类项目(详见第二部分),可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2、与中东部的比较中东部地区已有外商投资银行业、零售业等的试点,允许在西部地区进行相应的试点是加快西部地区开放步伐,对中东部地区的跟进。对外商投资西部地区商业项目,经营年限放宽至40年,比东部地区延长10年;注册资本放宽至3000万元,比东部地区降低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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