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政府招商引资
云南省昆明市政府招商引资信息
发布时间:2017-01-03云南省昆明市政府招商引资信息
区域面积:21,473平方公里
常住入口:662.6万
招商地址:昆明市招商局
 拨打电话 4006003737

城市简介

  昆明,享“春城”之美誉,云南省会,中国面向东南亚、南亚开放的门户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重要的旅游、商贸城市,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

  昆明地处云贵高原中部,北与凉山彝族自治州相连,西南与玉溪市、东南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毗邻,西与楚雄彝族自治州接壤,东与曲靖市交界,是滇中城市群的核心圈、亚洲5小时航空圈的中心,国家一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之一。昆明市为山原地貌。地势大致北高南低,多溶洞和溶岩地貌,溶岩盆地有石林坝子。属北亚热带低纬高原山地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6.5℃,年均降雨量1450毫米,无霜期278天,气候宜人。

  昆明市是灵秀而迷人的,它三面环山,南濒滇池,湖光山色,天然成趣。滇池是云南省最大的高原湖泊,全国第六大淡水湖泊,沿湖两岸风光绮丽。由于地处低纬高原而形成“四季如春”的气候,特别是有高原湖泊滇池在调节着温湿度,使这里空气清新、天高云淡、阳光明媚、鲜花常开。

  昆明市开放而时尚,浓缩了云南的区位优势,从两千多年前的“南方丝绸之路”到开放的昆明一直是东亚大陆与中南半岛、南亚次大陆各国进行经济贸易往来及政治联系的陆路枢纽。“中国昆明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中国昆明国际旅游节”使昆明成为中国主要的会展城市之一。

  2016年6月14日,中科院对外发布《中国宜居城市研究报告》显示,昆明宜居指数在全国40个城市中位居第二。

 

优惠政策

  工业园各级优惠政策介绍

  核心提示

  深圳及周边地区的企业转移进入工业园,除了享受国家给予西部地区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享受云南省、昆明市对外来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外,还作为进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或出口加工区的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同时无论是投资商还是投资中介都享受经开区管委会为促进招商引资和企业发展制定的系列规定中的政策优惠。

  今天早上,昆明将向中国改革开放的龙头城市——深圳隆重推介云南(昆明)深圳工业园,诚邀深圳的企业家们投资西部、投资昆明,为实现东西部的协调发展创造新的财富故事抒写新的财富篇章。相隔千里,天各一方,但人相亲、心相连。本报同步推介鼓励深圳及周边地区的企业进入工业园的五个层次优惠政策,助推昆明承接深圳产业的转移。

  层次一

  国家给予西部地区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

  1、对设在西部地区、主营业务符合政策规定的国家鼓励类产业内资企业在2002-2011年间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等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到企业总收入的70%以上的,内资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

  3、鼓励以BOT、TOT、特许权转让等融资方式利用外资工作。鼓励投资公用基础设施,允许转让设施资产权益和建设受益权,转让期限最长可达30年。

  4、对投资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除外)。

  5、利用荒山、荒地进行生态建设,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50年不变,并减免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期限届满后,可申请续期。

  层次二

  云南省、昆明市对外来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

  云南省主要政策:

  凡注册资本金中省外投资比例占51%以上或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新办省外来滇投资的非公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两年企业所得税。若两个条件均符合的新办省外来滇投资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前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两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新办非公企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兼并收购企业、省外来滇投资企业等,享受免(或减半)征收所得税期满后,其主营业务项目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可在云南省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内,享受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昆明市主要政策:

  省外在昆明市投资的独资企业和企业注册资本金中省外投资占51%以上或实际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合资、合作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直接为生产服务的科技开发、地质普查、产业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均可视为生产性企业,享受所得税免二减三和按优惠税率(经济开发区15%、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15%、其他地区24%)执行。

  层次三

  昆明出口加工区的优惠政策

  昆明出口加工区既享受国家给予出口加工区的优惠政策,也享受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优惠政策。主要有:

  区内企业生产所需进口的机器、设备、模具、维修用零配件,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进口的基建物资,进口自用的办公用品,均免征海关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区内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及消耗性材料等享受全额保税。加工后复出口的产品免税等。

  层次四

  经开区促进招商引资和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除了中央与地方政府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将在经开区得到充分落实外,经开区制定了《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意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招商引资若干政策的规定》等规定,从企业发展资金支持、人才引进、户口政策、引荐人员奖励等方面予以政策优惠。主要有:

  扶持政策:非用地类项目企业上缴的增值税、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形成的经开区地方财政收入部分,以企业发展资金形式扶持企业发展,此政策自企业登记注册年度起执行三年,期满后另行制定,具体比例如下:房地产类项目:给予30%;商贸、服务类项目:给予40%;工业生产类项目(包括科技开发类):给予50%。

  用地类项目企业上缴的增值税、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形成的经开区地方财政收入部分,以上一年为基数,第一年将增量部分的50%、第二年将增量部分的60%、第三年将增量部分的70%以企业发展资金形式扶持企业发展,此政策自企业登记注册年度起执行三年,期满后另行制定。

  高管人员生活补助政策:企业在经开区注册登记,参照企业高管人员上缴的个人所得税,根据对地方财政贡献给予相应的补助。经开区税收地方留成部分达到100万,给予1名高管人员补助。每增加100万元对应增加1名人员,最多8名。

  引荐人奖励政策:凡是引荐项目入区成功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按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进行审核,对引进的项目公司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的引荐人,按注册资金中市外部分2%。,市内部分1.5%。予以奖励。奖励自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到位,并经审核确认后兑现。

  引进人才补助政策:对区内注册企业引进的博士,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期间,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对区内注册企业引进的硕士、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高技能人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实际工作满三年以上,每人一次性补助2000元。对区内注册企业引进的高级人才,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不能转移的,由经开区设立的专项资金按规定补缴个人缴纳部分养老保险。

  投资者享受云南省、昆明市相关户口政策。其他政策:企业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费由经开区全额补助。

  层次五

  针对工业园的特殊优惠政策

  在以上现行政策的基础上,市政府还将专门针对工业园研究制定配套的相关优惠政策。

  经开区将给予入驻深圳工业园的项目的优惠政策有:入园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2010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产的项目符合上述产业导向;单个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或1亿元人民币以上;投资强度在200万元/亩以上,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土地政策:工业项目用地按国家公布基准价的最低价执行。

  生产型企业税负率:不高于企业在深圳承担的行业平均税负率,超过部分的地方收入由市、区二级财政补贴。

  财政扶持:自企业投产年度起,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形成市、区二级财政的部分,三年内给予企业财政扶持:第一年为50%,第二年为在第一年基础上超额部分的60%,第三年为在第二年基础上超额部分的70%。

  出资人奖励:一套250平米花园住宅及一个高尔夫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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