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定西经济开发区
甘肃定西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5-08-26甘肃定西经济开发区
主导产业:高新技术
园区地址:定西市-安定区安定区交通北路
 拨打电话 4006003737

园区介绍

园区介绍

      甘肃定西经济开发区始建于1992年,属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等三部委核准的省级开发区,规划面积32.6平方公里,形成“一区四园”整体格局,即马铃薯产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安定工业园、现代物流园,重点发展食品工业、制药工业、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环保建材和现代物流等产业。

      马铃薯产业园规划面积9.58平方公里,包括精深加工片、种薯繁育片和综合物流片,是“中国薯都”的发展核心,马铃薯贸工农一体化示范区。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面积11.86平方公里,分3个工业集聚区、1个核心功能区和1个商住商服区,是以农副产品加工、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制药、装备制造为主导的循环经济示范园。

      安定工业园规划面积5.9平方公里,包括巉北片和南川片,以建筑建材、机电产业为主导,与开发区其他产业园空间邻接、产业互补,是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及基础产业的支撑园。现代物流园规划面积5.26平方公里,位于市区南部,打造现代化物流集散基地,以建设区域交通枢纽及全国重要的物流组织中心为发展目标,构建立足当地,面向全省,辐射西北地区乃至全国的高效物流中心、亚欧大陆桥在我国境内的重要通道、亚太经济圈与伊斯兰经济圈的结合区。

      2012年底,定西经济开发区企业总数达到274户,完成工业总产值23.73亿元,工业增加值5.37亿元,实现销售收入24.28亿元。

      在今后的发展中,围绕开发区各园功能定位,遵循“一区多园、主业突出、总体规划、分期建设”的思路,以“产业集聚、对外开放、机制创新”为总体目标,着力培育“绿色食品加工、现代制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现代物流”五大产业集群,全力破解“招商引资、产业升级、资源整合、功能提升”四大发展难题,全面加强“项目建设、基础建设、服务企业、规划管理”四个工作重点,努力把开发区建设成特色优势产业聚集的洼地、承接产业转移的基地、循环经济发展的支点、加快经济转型的平台。

区位优势

      交通区位优势:甘肃定西经济开发区位于定西市安定区,定西市安定区是定西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素有“甘肃门户、兰州咽喉”之称,是古“丝绸之路”的主要通道和欧亚大陆桥的必经之地,距省会兰州100公里,《兰州都市圈规划》中将定西安定区确定为兰州都市圈东部区域的节点城市,是都市圈连接陕西及我国中部地区的关键性区域。极好的区位优势决定了开发区可以方便地接受省会城市在信息、产业和人口等方面的辐射。

      且定兰、平定高速公路,陇海铁路大动脉和国道312、310线穿境而过,天定高速公路以及定临二级公路的通车,使得开发区具有承东启西、南连北展的区位优势。优越的交通优势为园区的开发和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交通基础设施保障,方便了开发区与外界在产品、信息、人才等方面的交流。

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

甘肃定西经济开发区企业入区扶持政策

土地政策

      工业项目,凡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00万元(不含土地出让金)、土地投资强度在100万元/亩以上的,从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0%的年度起,按土地出让金市(县、区)留成部分扣除国家规定计提后的同等额度,由开发区安排用于企业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

      物流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的集运输、储存、加工、配送和信息处理功能为一体的现代物流项目,自有产权部分(10年以上)须占40%以上,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日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参照工业用地出让价格执行。

      市场项目,新建和扩建3万平方米以上市场项目(不含住宅、配套服务设施),自有产权部分(10年以上)须占40%以上,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日期完成建设任务的,给予土地出让金50%同等额度资金的财政扶持。

财税政策

      对开发区的重点工业项目,其固定资产贷款由财政视其项目建设情况,在2年内给予一定的贴息扶持。凡开发区新建或新入驻企业,自生产获利年度起上缴企业所得税的开发区财政留成部分,前3年由开发区财政按各自留成比例全额安排用于企业技术研发、技术改造和升级扩能,后2年按50%安排;开发区新建或新入驻企业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额在5000万元至1亿元(特殊高新技术企业、园区孵化企业可适度放宽到5000万元以下)、1亿元以上的,分别按前2年、前3年上缴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开发区财政留成部分,由开发区财政按留成比例,全额安排用于企业技术研发、技术改造和升级扩能。

      入区企业新型墙体材料使用达到规定的,免收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按照国发[2008]4号文件规定,入区工业企业新建或扩建厂房、实验室用房不得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入区企业上缴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安排同等额度企业发展资金用于扶持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入区企业需缴纳的各类审批性事项收费,除上缴省上的部分外,一律只缴工本费。

科技创新政策

      对新建的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获得甘肃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获得高新技术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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