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经济开发区,是江苏省人民政府1998年11月批准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开发区位于宿迁新城区南侧,紧临宁宿徐高速公路和城市主干道徐淮公路,距市政府仅1.5公里,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
宿迁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105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47平方公里。建区以来,已累计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超过35亿元,建成了“十四纵十一横”的道路网络,建成区内水、电、通讯等配套设施全部铺设到位,基本实现“六通一平”。省政府扶持建设的标准厂房集中区规划占地面积3400亩,包括标准厂房区、三产服务区、生活配套区和仓储物流区,其中一期、二期工程占地780亩,建成总面积40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62幢和青年公寓5幢,目前工程已经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园区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成效显著,生态型、园林化的开发区正展露新姿。
开发区实行“一站式、帮办式、保姆式”的全方位服务制度,以最优惠的政策为投资者承办项目审批、征地拆迁、规划建设、工商财税等各种手续,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扶商”的浓烈氛围。2006年,开发区以全市1.7%的人口创造了全市7.9%的财政贡献,财政收入再翻一番,突破3亿元,发展速度位列全省78家省级以上开发区第七、苏北第一。在2006年全省“企业投资最佳开发区”评选活动中,宿迁经济开发区荣获“中国江苏企业投资最佳开发区”称号。
开发区坚持“外向型、高起点、国际化”的发展方针,大力发展资源利用型、劳动密集型、出口创汇型工业,建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和出口贸易加工业基地。截止2006年底,共有368个项目进区,协议利用资金234.32亿元,亿元以上项目58个,投产运营项目170个。娃哈哈饮料、芬那丝袜业、晨风服饰、流星工业园、三鼎织带、实信织带、华兴玻璃等工业项目投资额均在亿元以上。开发区配套设施日趋完善,区内己建成通成山庄、天星花园、欧洲花园等住宅小区,青华中学、钟吾医院等社会事业机构,总投资28亿元的宿迁义乌国际商贸城是淮海经济区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开发区已初步形成以纺织服装、机械电子、轻工食品、新型建材、生物化工、商贸物流等产业为主的区域经济板块。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一、政策机遇
江苏省委在“十五”计划建议和省人代会通过的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加大对苏北的扶持力度,重点是要加大对宿迁市的扶持力度”。把对一个市的扶持写进省委决议和全省“十五”规划实属罕见,在江苏的历史上绝无仅有,意义非同寻常。特别是省委、省政府又进一步明确,“在不违背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允许和支持宿迁市采取比其他地区更加灵活的政策”。这意味着省委、省政府已经把宿迁作为全省的特区,江苏的“深圳”来重点扶持,意味着宿迁即将迎来一个前所未有的、千载难逢的重大发展机遇,意味着我们能够提供更为优惠的政策,包括将政府的各项收费进行比周边地区都大得多的减免,形成低生产成本、低交易成本的“双低”环境,确保投资方能获得丰厚的回报。可以肯定的说,宿迁的未来将成为较大区域范围内政策最宽、税费最低、服务最优、环境最好的创业地区。对商家而言,也可以说面临着一个不可多得的创业空间和巨大商机。
二、土地政策
工业生产性企业用地按国家及省规定最低限价出让,一般为2-3万元/亩(达到“七通一平”标准),高科技项目或投资额较大的项目,土地出让价实行“一事一议”,出让金可以在使用期内分批交纳;一次性征地超过1000亩的工业项目,允许其中15-20%作为综合性用地使用。
农业土地每年100-1000元/亩租金,农村土地每年50-500元/亩租金,当年可获使用权。一次性投资在500万美元或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土地价“一事一议”,租金可分批缴纳。
商业、旅游、娱乐和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一律采取招标、拍卖、挂牌交易三种方式供地。
三、税费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可概括为“五减半”,即:属工业生产性企业增值税前5年由开发区财政奖励其所缴增值税开发区留成部分的50%;对兴办流通企业奖励开发区留成部分的25%;属高新技术产业、出口创汇、规模较大工业生产性企业可适当提高奖励额度。
所得税优惠政策可概括为“五免五减半”。即:工业生产性企业经营期达10年以上(含10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从获利年度起,前五年由财政全额奖励给企业,后五年减半奖励;对兴办流通企业,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从获利年度起,五年内由财政减半奖励给企业。
营业税优惠政策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外,自成立5年内营业税由财政奖励其所缴部分的25%。
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投资的农业项目,5年内免征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