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惠山经济开发区
江苏惠山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5-07-14江苏惠山经济开发区
主导产业:高新技术
园区地址:无锡市崇安区惠山经济开发区
 拨打电话 4006003737

园区介绍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始建于2001年7月,2002年2月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面积76平方公里,首期规划面积36平方公里,现有人口6.7万。经过短短七年多时间的建设,一个集行政、经济、文化、科教、商贸、休闲为一体的新城已经崛起,成为了无锡北部一张亮丽的名片。开发区的建设着力体现“高端产业、高新企业、高级人才、高品质生活环境”四高特征,努力把惠山新城建设成“创新、创业、创造、创意”四创新城。目前,“四园二基地”已经初步形成,“投资高地、成本洼地”的集聚效应也逐步彰显。本着先建城再兴产业的开发理念,开发区始终坚持以一流人居环境作为产业兴城之根本,中心商务区、滨河居住社区和堰新路传统生活街区在惠山新城迅速形成。惠山新城正朝着优质人居和高新产业相融的生活之城、创业之城坚定迈进!

优惠政策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关于鼓励内资生产型企业的财政扶持政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快提升惠山经济开发区产业带动能力,激发企业发展热情,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区有关政策,按照集约用地、扶强扶优、加强管理、持续发展的原则,对内资生产型企业制定财政扶持政策如下:

  一、本政策适用于在开发区注册登记,经营期限十年以上,独立核算的内资生产型企业。

  二、本政策主要是增值税、所得税与非税收入开发区留成部分形成的地方财力给予的财政扶持。

  三、优惠政策

  1、增值税:自企业销售之日起三年内,对其所缴纳的增值税开发区留成部分,给予50%的财政扶持。

  2、所得税:自企业获利年度起,对其所缴纳的所得税开发区留成部分,前两年给予100%的财政扶持,后三年给予50%的财政扶持。

  3、非税收入:即按销售收入征收的三项基金(具体包括粮食风险基金、物价调节基金、防洪保安基金),实行按实征收,开发区对其所缴纳的非税收入开发区留成部分,前两年给予100%的财政扶持,后三年给予50%的财政扶持。

  四、结算办法

  非税收入、增值税和所得税实行一个会计年度结算奖励一次。由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审计局会同经济发展局对拟享受财政扶持政策的企业进行年度产出考核,产出考核数据以国税开票销售收入为准,对考核达标的企业,方可进行结算奖励。

  五、结算条件

  1、本开发区内购地自建的工业企业在第一个完整生产年度内的工业开票销售收入达到150万元/亩以上、以后四个完整生产年度内的工业开票销售收入达到200万元/亩以上,有资格享受本政策;凡获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的工业企业,相应完整生产年度的产出标准可降低50万元/亩。

  2、自投产之日起,连续五个完整生产年度内相应年度产出不达标的企业,则不可享受相应年度的财政扶持政策。

  3、自投产之日起,连续五个完整生产年度的产出均不达标的企业,则不再享受财政扶持政策。

  4、在本政策执行前进驻的企业,一律按本政策的精神实施。

  5、厂房闲置、自行招商引进项目的企业,可将引进项目的工业开票销售收入合并计算,若合并计算达标,则均可享受相应的财政扶持政策。

  六、对经营期限不满十年需提前歇业关闭、迁往外区的,或抽调资金的空壳企业,以及亩均产出考核不达标的,开发区管委会可取消其享受本政策的资格,并收回财政已补贴的资金。

  七、本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或地方重大财税政策调整,则本政策将作相应调整。

  八、本政策由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审计局负责解释。

  九、本政策自二○○六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关于鼓励内资生产型企业的优惠政策》(惠管发[2005]16号)即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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