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
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5-07-09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
主导产业:高新技术
园区地址:扬州市宝应县叶挺东路76号
 拨打电话 4006003737

园区介绍

  宝应经济开发区是江苏省首批省级开发区之一,总规划面积15平方公里。2002年9月,开发区老区全面建成并与城区融为一体,县委、县政府适时启动了开发区新区建设,努力将开发区打造成为全县对外开放和投资兴业的最大平台。

  开发区新区建设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投入、高质量实施,秉承“生态型园区、花园式厂区、现代化城区”的建设理念,加快实现“工业化、城镇化”战略目标,建成了“七横四纵”的道路骨架,水、电、通信、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齐全,基本实现了“七通一平”,具备了承接“高、大、外”项目的能力。

  至2009年底,开发区新区形成了以智能电网为主导、泵阀管件为特色的产业结构,产品涉及电子电气、纺织服装、医药食品等门类。累计有65个项目在本区落户,协议投资总额68.6亿元;其中,工业项目55个,三产项目10个,创业园项目3个;已投产企业47家,在建项目15个。上述项目中,5000万元以上项目26个,亿元以上项目19个。

  展望未来,开发区将按照“双百亿工业新区和十万人宝应新城”的宏伟目标,逐步完善“生产、集散、服务、管理、人居”五大功能,继续坚持“亲商、安商、富商”的宗旨,促进智能电网、泵阀管件、针织服装、车辆配件等支柱产业的发展,以饱满的热情为中外客商提供优质的服务,力争打造苏中地区一流的投资载体。

优惠政策

  税收政策

  (1)增值税

  ①新办市级以上高新技术项目及高新技术产品,投产5年内除享受国家、省有关优惠政策外,另由开发区奖励企业上缴增值税开发区留成部分的50%。

  ②新办生产型项目,年开票销售达到500万元的,5年内由开发区奖励企业上缴增值税开发区留成部分的50%。

  ③优惠期满后,继续增资扩股,新增固定资产投入500万元以上,形成企业增值税超过上年的部分,开发区留成部分5年内继续由开发区按50%予以奖励。

  (2)企业所得税

  ①新办生产型项目,从获利年度起,前两年由开发区奖励企业上缴所得税开发区留成部分的100%,后三年由开发区奖励企业上缴所得税开发区留成部分的50%。

  优惠期满后,继续增资扩股,新增固定资产投入500万元以上,企业所得税以增资扩股的上年为基数,前两年由开发区奖励企业上缴所得税开发区留成新增部分的100%,后三年由开发区奖励企业上缴所得税开发区留成新增部分的50%。

  用地政策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到规定的投资强度和产出强度,优先优惠供应土地。

  (2)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办理土地出让的相关手续,重大项目按“直通车”机制办理,特大项目实行“点供”土地。

  (3)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300万美元)以上,土地价格5万元-8万元/亩。

  规费政策

  新办生产型项目,固定资产投入在500万元以上的,免收行政性规费,前三年免收市县各项基金。

  人才政策

  (1)获得县人才引进计划的工业和建筑业企业引进的并与企业签订了5年以上劳动合同(下同)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5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500、1000元的学历补贴。

  (2)对引进的科技人才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租房租金补贴。

  (3)对引进的硕士以上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家补助优待。

  (4)对在企业工作满4年,工作成绩突出,与企业续签第二个4年聘用合同时,本人申请购买大学生公寓的,经县人事局、科技局等部门评审,报县政府批准后,可享受规定面积的购房优待,优待房价为市场价的50%.

  (5)对引进年薪(不含个人资本投资收益等其他收入)10万元以上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上缴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50%奖励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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