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经济开发区
海门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5-07-07海门经济开发区
主导产业:高新技术
园区地址:南通市海门市解放东路111号
 拨打电话 4006003737

园区介绍

  海门经济开发区创立于1992年7月,为江苏省沿江重点开发区。独特的区位优势。位于长江入海口北岸,与国际大都市、中国经济中心上海隔江相望,四道相通。苏通大桥、长江(海门至太仓)汽渡和即将建设的沪通铁路、崇海大桥使海门经济开发区成为上海一小时经济圈内靠上海最近的开发区之一。

  完备的载体功能。规划开发面积近100平方公里,已经形成的三大功能区域各具特色。

  ──中心商务区紧倚市区,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推进二三产业融合互动发展;

  ──海门港工业区基础设施完善,资源禀赋丰富,8公里长江深水岸线及其广阔的腹地,可承载临港制造业、大型现代物流和机械电子等项目;

  ──滨江新城区为新兴的融居住、商贸、休闲旅游、科创等功能为一体的江畔城市,为精英人士提供高品质的生活环境和创业环境。

  卓著的发展实绩。建区以来,已有瑞士罗氏公司、美国多福公司和泰森集团、韩国乐天集团等多家世界500强企业以及台湾大华金属、香港远东集团等数十家亚大欧美地区著名公司进区投资,江南造船、上钢钢铁、海新船务等国内大中型企业已在区内落户,综合发展水平进入江苏省同级开发区第一方阵,是长江三角洲地区一颗璀璨的明珠。

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

  南通开发区内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经营期10年以上的,实行“二免三减半”的优惠,即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新办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且经营期15年以上的,或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上且经营期15年以上的,开发区财政将给予一定奖励补贴。南通开发区内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

  企业营业税

  在南通开发区注册并缴纳营业税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含外资建筑总承包公司),开发区财政将给予一定的奖励补贴。

  年度亏损结转

  南通开发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再投资退税

  外国和港台地区的投资者将从开发区企业获得的利润再投资于本企业或再兴办新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税款的40%;若上述投资投入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内职务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海关税收投资项目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的,经有关部门确认后,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生产自用机器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用加工贸易方式(含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进口原材料后生产的产品复出口的,只要原材料不属于加工贸易进口限制类商品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土地价格按照项目规模、技术含量、投资额度、投资速度实行弹性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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