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山保税港区经国务院批准设立,2005年11月底通过国家有关部委的联合验收,2005年12月10日正式启用。
建设洋山深水港区是一项国家战略,是上海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国际竞争力,加速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关键性举措之一。洋山保税港区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载体。
洋山保税港区由小洋山港口区域、陆上区域和连接洋山岛与陆地的东海大桥组成,已封关运作面积8.14平方公里,是上海市和浙江省跨区域合作建设,实行海关统一监管的特殊功能区域。
●对境外运入保税港区的企业建设所需机器、设备和基建物资等,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维修用品等,以及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等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对境外运入保税区的企业加工出口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件以及转口货物和在区内存储货物实行保税;
●境外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的外)入出区免验许可证,免出口配额管理;
●保税货物在区内存储无期限限制;
●区内企业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和合同核销制度;
●区内企业出区进入国内销售货物可集中办理海关申报手续;
●可开展我国出口机电产品的维修业务。
主要税收政策
●国内货物进入保税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
●保税港区内企业生产的供区内销售或者运往境外的产品,免征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货物从保税港区进入国内销售的,按照货物实际状态征税;
●区内货物可自由流转,企业间货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