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桥经济技术开发区
吴桥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5-06-30吴桥经济技术开发区
主导产业:高新技术
园区地址:吴桥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拨打电话 4006003737

园区介绍

  吴桥开发区是1992年省政府批准建立的,十几年来,历经几届班子的努力,开发区有了一定发展,但总体上变化不大,去年以来,新一届班子按照“一区、两镇、三大产业”发展战略,实施了开发区二次启动。
  首先抓规划促调整。我们抢在国家土地政策调控之前,在原有开发区不足3平方公里的基础上,规划调整到15平方公里,为吴桥经济大发展、快发展打下了基础。同时,我们聘请河北城乡规划设计院和德州规划设计院对开发区一步起步区进行了控制性详规,提出了“一心、两轴、两带、两片区”新的规划格局(见图),(“一心”指开发区集中处理日常事务的综合行政管理中心;“两轴”指开发区两条主要交通干道(黄河路、嵩山道);“两带两片区”分别指(西)护路沟、(东)宣惠河两条以生态为主题的绿色、蓝色的自然风景带,以及黄河路分隔而成的北片工业区和南片综合区),为开发区高起点规划、高起点建设、高起点管理打下了基础。
  二是抓投入促建设。截止目前,开发区己投资2700万元,完成了区内“三纵七横”路网建设,实现了北区“六通一平”,为招商引资建立了平台。
  三是上项目促招商。通过制定优惠政策,不断改善发展环境,目前,己入区项目13个,固定资产投资己达2.7亿元,其中超亿元的项目1个,超千万元的项目12个,目前已竣工项目5个。全部竣工投产后,产值和利税分别达到6.7亿元、9800万元,分别占入统企业的131%、223%。
  四是抓谋划促发展。开发区按照“一年起步、两年发展、三年突破”的要求,明年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再投资2500万元,进一步完善南区水、电、讯以及亮化、绿化工程,促进入区项目年内力争达到30家,总投资超过8亿元,确保实现开发区三年见成效的目标。

优惠政策

  一、土地使用政策
  新上生产加工型企业固定资产投资1000-3000万元,且单位面积投资强度不低于60万元/亩的,土地出让价格为3.9万元/亩,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土地出让价格在3.9 万元的基础上再予优惠。
  二、纳税奖励政策
  1、对固定资产投资800万元以上的新上生产加工型企业,自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起,5年内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作为纳税奖励资金全额奖励给纳税企业。
  2、收购(兼并)生产加工型企业,且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0万元的,扣除原收购(兼并)企业和被收购(兼并)企业上一年度所得税纳税基数后的新增所得税部分,享受本部分第1款奖励政策。
  3、纳税奖励政策以年度为单位兑现。下年度1月底前由纳税单位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财政部门一次性兑现。
  三、引资奖励政策
  1、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0—1000万元、1000—2000万元、2000—3000万元、3000—5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县外生产加工型企业,投产并经核实后,分别一次性奖励引进者固定资产投资的1‰、2‰、3‰、4‰、5‰。
  2、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100万美元、100—200万美元、200万美元以上的境外生产加工型企业,投产并经核实后,分别一次性奖励引进者固定资产投资的2‰、4‰、5‰。
  3、引进国内外无偿资金(不包括引进政策性资金),资金到位后,奖励引进者引进资金的3%—5%。
  四、行政审批及收费优惠政策
  1、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设期和投产前5年内免收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县级留成部分,五年后,各项收费均按下限收取。
  2、县级各种审批手续, 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鼓励企业创新品牌
  评定为“省级或国家名牌产品”的,分别奖励企业1和2万元;评定为“国家级名牌产品”的,奖励企业3万元;认定为省或中国驰名商标的,分别奖励企业1和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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