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出口加工区于2003年3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出口加工区坐落于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境内,南靠南桥新城。上海闵行出口加工区总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一期启动1.9平方公里。现已完成相关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并于2003年11月23日经国务院八部委验收合格,已正式封关运行。
出口加工区享受国家级开发区的相关扶持政策,同时区内实行全封闭的海关监管管理,在进料保税、配额许可、外汇核销等方面享有特殊的扶持政策,实行“一次申报、一次审单、一次查验”,24小时通关服务的“大通关”模式。
区内企业不仅享有海关提供的简单、快捷的通关便利,还享有市级重点工业开发区特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工区将为落户企业提供一切便捷的配套服务。加工区是一块投资的热土,必将成为南上海的外贸出口基地。
1、进口免税
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维修用零配件,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机器、设备、建设用基建物资,自用办公用品,免征海关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2、入区退税
在中国境内的区外企业货物出口到区内可享受有关增值税出口退税的优惠,从区外入区的国产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合理数量的建筑材料等,按出口办理退税。
3、进料保税
加工出口产品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件及消耗性材料全额保税。
4、出口免税
加工复出口的产品免税。
5、出口加工区之间的进口货物免税
加工区与加工区之间产品、原材料、机器设备等进出货物免税。
6、外汇管理
区内货物销往境外不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向境外支付不需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7、配额许可证
货物可以在加工区和其他国家之间自由进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需配额和许可证。
在目前国家逐步降低出口退税的情况下,上海闵行出口加工区的设立对地方外向型经济总量增长的同时减轻和缓解地方财政补贴压力更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