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领导,完善体制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工业园区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工业园区建设,市、县两级政府要建立工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任小组成员,共同协调解决园区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工业园区的日常建设、管理及其监督要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成片规划,分期实施
各地在全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要结合全市产业发展趋势和当地区域经济优势以及城市化进程要求,制定好本地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单个工业园区应结合全市总体规划与当地政府中长期发展规划,高起点、前瞻性地制定本园区的成片规划,分期建设实施。成片规划要突出主导产业,并按产业链布局各功能区块。重点类园区要优先发展。分期建设规模应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入园企业数、生产规模和行业性质核定,既要形成必要的集聚优势,又要防止盲目求大,造成浪费。分期建设的园区一期工程未开工建设并部分投产的,二期工程不予审批。
高起点建设,可持续发展
重点工业园区建设不仅要有水、电、道路、通讯、环境治理等配套建设,而且要根据园区的规模和产业特点,配套建设产品检测中心、研发中心、展示中心、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物流中心等公用设施,并保证公用设施和生产辅助设施的建设标准和共享性。在加强园区硬件建设的同时,还应加强园区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从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把发展绿色产业、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要严格按照“三同时”原则执行,工业和生活污水排放采取集中处理方案;鼓励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工艺,采用先进设备,实行资源综合利用;坚决淘汰陈旧落后设备,以防止新的工业污染。要坚持源头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原则,切实做好污染源防治工作。
政策扶持,优化服务
针对当前工业园区建设中出现的主要矛盾和重大问题制订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大力扶持重点工业园区建设。这些政策应包括减免有关规费与地价,提供金融优惠贷款,加大技改贴息力度的扶持政策;加强建设、抬高门槛、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规范管理政策;建立园区建设投融资机制、吸引整合类园区产业转移和山海协作以及解决中小企业征地难的创新政策;等等。通过政策的倾斜、规范与引导,加快全市工业园区建设步伐。政府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改革审批制度,推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
从严控制、规范管理
各重点工业园区要依据产业发展方向、征地规模、投资密度、经济密度、外向度等一系列指标,制定企业入园门槛,择优选择入园企业,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坚决拒之门外,特别要防止一些低水平、高污染的企业和项目进入园区。同时,要节约土地,杜绝浪费,通过资本金制度、收回土地、没收地上固定设施等严厉措施。防范和制止“炒地”、“圈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