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安经济开发区
浙江瑞安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8-04-03浙江瑞安经济开发区
主导产业:现代服务
园区地址:浙江瑞安经济开发区
 拨打电话 4006003737

园区介绍

  瑞安经济开发区紧依瑞安市区,东临东海,南界飞云江,北接安阳新区,地理位置优越,开发区距温州机场仅25公里;距铁路温州站35公里;区内公路直通机场,104国道紧依开发区贯通全国,即将动工的温福铁路、沿海高速公路绕区而过,交通十分便捷,兼具水、陆、空之优势。更为重要的是,瑞安市地处浙南、闽北交接处,市场辐射面广阔。瑞安经济开发区规划开发总面积7.86平方公里, 分为工业区、高新技术工业园、仓储区、港口作业区、渔港作业区、中心服务区六大功能区块。开发区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出口创汇产品(特别是机械、服装、制药、食品加工等产业,以及水产品加工业),鼓励创办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向型、规模型企业,走科工贸一体,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开发之路。

  自成立之日起,瑞安经济开发区就是把21世纪的需求作为开发区配套设施的建设方向,先后完成了供水、供电、道路、通讯、排污、防洪等一系列高标准的基础设施建设,为进区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提供了保证。同时,开发区紧依市区,兼有安阳新区的依托,完善的城市生活配套给开发区以强有力的支持。进区企业在这里可以享受到国家级开发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实际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高新技术项目还可享受到地价下浮20%,免交建设规划费等特惠政策,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办理进区企业的一切审批手续,对进区企业实行“一条龙”服务,“一幢楼”办公,以最高效率为其提供最优良的全程服务。

优惠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超过15%税率,地方所得税超过1.5%税率的,其超过部分所得税由地方财政予以返回。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自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减名所得税期满后,当年出口产品产值占其总产值的70%以上的,可减半征收所得税。或经确认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延长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将从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其经营期限不少于五年的,可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外方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全部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投资形成的新增固定资产,允许加速折旧。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投资者从企业分得利润,免征所得税。

  生产性外商投企业,经营期限在十年以上的,外方投资在50万美元以上的,可享受区内出让地价的5%优惠;100万美元以上的,10%优惠;500万美元以上的,20%优惠。

  内资创办生产性企业经营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第一至第二年缴纳的所得税返回80%,第三年到第五年返回40%。产品出口企业,当年出口产值占其总产值的50%以上的,先进技术或高科技产品企业,经确认并在有效期内,所得税返回40%。

  内资兴办高新技术企业,在区内用地可享受出让地价的5%-20%优惠。

  区内兴办的科研机构、技术开发性企业,享受国家规定减免征所得税期满后,视科研、技术开发任务,可延续三年享受返回所得税40%的优惠。

  区内兴办的第三产业所得税予以返回40%优惠。

  在区内投资新办企业,生产经营用水、用电,免收自来水增容费,减收电力增容费本市留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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