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经济开发区
济南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8-02-11济南经济开发区
主导产业:现代服务
园区地址:济南经济开发区
 拨打电话 4006003737

园区介绍

  济南经济开发区总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由2001年的2平方公里发展到现在的12平方公里,扩张了6倍。自2001年以来固定资产累计投入71.8亿元,新建道路24公里,绿化面积58.2万平方米。区内设有中国重汽长清工业园、鲁能工业园、捷迈工业园、晶恒工业园、食品工业园、农业加工园以及相配套的政务区生活服务区等;主要行业有机械、电子、食品、新材料等,累计落户企业153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达到51家。

  济南市西部片区产业布局的重点是以济南经济开发区为基础,在发展电子信息等高科技产业的同时,大力发展规模较大的食品工业和无污染的重型汽车和轻工机械等加工制造业。同时,充分利用该区环境优美的自然条件,规划建设一批旅游设施、高档住宅和科教园区,强化旅游、科教和居住功能。

  新的城市建设与发展规划,将济南经济开发区变成了万众瞩目、寸土寸金的黄金区域和国内外有识之士据力纷争的风水宝地。对此,开发区结合自身实际,突出新城区、现代化、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特点,制定了开发区30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同时,结合自身产业发展实际,因势利导,着力培植壮大机械、食品、新材料、房地产四大支柱产业。目前,以重汽、济柴、沃德、捷迈、鲁联、志友等企业为重点的机械制造业基地基本形成,以佳宝、民天、欣和、一品、龙浩等企业为龙头的食品产业基地基本形成,以山水、富美、天诺、晶恒等企业为基础的新材料基地初步形成,以启动南汝安置小区、滨河片区为起点的商住开发正在起步,已形成机械制造主导产业与其他优势产业竞相发展的格局。通过制定规划和合理调整产业布局,进一步明晰发展思路,为开发区的未来协调发展提供指导蓝图,力争将开发区建设成为布局合理、设施配套齐全、经济迅速隆起、具有高效都市生活魅力、宁静幽雅生活环境和独特个性发展空间的西部新城区。

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加快引进开放步伐,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济南经济开发区的进区企业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省级经济开发区应享受的优惠政策外,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第一条新办工业企业,自投产之日起,连续3年每年按其贡献地方财力的40%奖励企业。第二条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的新上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项目,自投产之日起,连续3年每年按其贡献地方财力的60%奖励企业。第三条新引进的商业、服务业等项目,自营业之日起,其年贡献地方财力达10万元以上的,连续3年每年按其超额部分的40%奖励企业。第四条新办出口外向型企业,自投产之日起,连续3年每年按其贡献地方财力的50%奖励企业。第五条兼并(实际出资或承担债务的)、购买或投资现有工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的,投产后连续3年每年按其新增贡献地方财力的50%奖励企业。第六条投资建设农产品加工、仓储项目及专业批发市场的,投产后连续3年每年按其贡献地方财力的50%奖励企业。第七条投资建设基础设施或社会公益项目的,投入使用后,按投资额度给予2%的一次性奖励。第八条投资从事农、林、牧、渔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连续3年每年按其贡献地方财力的50%奖励投资者。第九条个人引进生产经营性项目,非职务条件的,从投产之日起,连续3年每年按企业贡献地方财力的10%奖励个人;职务条件的,连续3年每年按5%奖励。兼并、购买或投资现有工业企业进行技改的,按上述标准连续3年每年从其新增地方财力部分中奖励引进人。第十条进区企业员工在人才交流、户口、子女入托入学、招工、社保等方面与当地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第十一条对投资额较大、科技含量高、对开发区财政贡献大的项目,经批准可实行“一厂一议、一项一策”的特殊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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