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周村经济开发区
山东周村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8-02-09山东周村经济开发区
主导产业:现代服务
园区地址:山东周村经济开发区
 拨打电话 4006003737

园区介绍

  周村经济开发区位于周村区城北,南起电厂路,北到济青高速公路,东起正阳路,西与邹平临界。东距青岛港300公里,西距省府济南国际机场50公里。开发区分工业和生活居住两个功能分区,其中生活区面积约1.3平方公里,工业区面积为3.7平方公里。工业区分为纺织工业区、机械电子工业区、食品工业区、轻工业区、化学工业区、建材工业区。

优惠政策

  1.开发区内土地使用实行“五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出让、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商业、娱乐业用地40年;工业、工业综合用地50年。在出让合同期内,企业和个人有权转让、出租、抵押或由合法继承人继承。

  2.进区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除按规定以国家划拨、出让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外,还可以吸收土地入股、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3.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生产性企业,土地出让金缓缴三年,缓缴期满一个月内缴清,场地使用费免收。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场地使用费免收。

  以上项目用地,土地出让金缓缴期满后,区级收益可分三年缴清:第一年缴纳20%,第二年缴纳30%,第三年缴纳50%。以上进区建设项目,以租赁方式用地的,期满后可重新核价续租。经批准,租期内土地可依法转租、抵押,但不能转让。

  4.根据城市规划,经批准易地整体搬迁到区内的国有企业,其原厂址转让时,属政府划拨土地,收益除依法纳税外,区级收益部分留给企业使用。

  5.区内企业10年内一律按15%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6.高新技术项目生产用固定资产,经批准,可在规定折旧年限的基础上,提高10-20%的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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