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凤翔科技开发区于1992年12月经北京市政府批准设立,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位于怀柔城区东南方4公里处,西临101国道2公里,距首都机场30公里,距北京45公里。
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及吸引企业投资已累计达到12亿元。形成了供水、排水、供电、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天燃气、道路、宽带等“九通一平”。区内道路纵横交错,地下管网四通八达,绿化园艺成片成景。入区生产型企业26家,其中外资企业9家,来自美国、法国、丹麦、日本、韩国、香港、台湾等8个国家和地区。
开发区管委会下设北京凤翔投资开发总公司,是具体办事机构。设有办公室、项目部、土地规划部,承担着工业区各项建设及独立对外签署有着协议,负责为入企业提供项目代办和地方事务包揽等快捷周到的服务。
在引进项目中,坚持以科技为先导,以效益为中心,项目选择以环保型、科技型为主,工业结构以“轻”为主,利用首都北京的科技优势,凤翔开发区现已发展成为以机械电子、食品饮料、包装印刷、汽车零部件等到为主导产业的重要生产基地。
优惠政策
一、企业发展奖励基金:企业依法纳税且年纳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总额30万元以上,并且完成或超额完成上年基数的企业,按增值税10%、营业税25%、企业所得税50%给予奖励。
二、企业结构调整资金:上年企业缴纳所得税10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使用企业结构调整资金,所得税的20%可留做企业使用。
三、年纳税额在200万元以上,企业经营者可获得特殊贡献奖。
四、外商投资企业的财政再生按《怀柔县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促进县城经济发展有关财政政策的通知》怀政发[2000]2号文件执行。
五、根据《北京市郊区小城镇建设试点镇户籍管理试行办法》的关有精神,在杨宋镇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登记城镇常住户口。
1.在小城镇投资50万元(或相当数额人民币)兴办实业的外商、华侨、港澳同胞的内地亲属或聘用的管理人员、生产骨干1人及随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
2.外省(市)单位在小城镇投资100万元人民币兴办实业的管理人员,生产骨干1人及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
3.被小城镇聘用的外省(市)县有中级以上技术专业职称的科技、教育、管理人才,在小城镇服务两年以上有突出贡献的本人及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