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介绍
廊坊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区创建于2005年11月,由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政府和廊坊市盛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采取“政府+企业”的模式联合开发建设,是廊坊市城市建设“十大工程”之一、“国家火炬计划廊坊信息产业基地”、“省级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区试点”、“省级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永定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省级产业聚集区”。产业区位于廊坊主城区组团的东南部,是发展城市第二产业的最佳区域。规划占地面积28平方公里,起步区规划面积6.2平方公里,辖区内有9个村街,人口9885人。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区的产业定位是:以高新科技、现代制造、产业集聚、配套服务为发展方向,以电子信息、环保节能、汽车零部件、建筑新材料为主导产业,以现代服务、物流配送为辅助产业。
建区以来,遵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招商、高质量服务”的要求,产业区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产业区基础设施累计完成投资25亿元,通车里程达到40公里,形成“七横五纵”的路网格局,水、电、气、热等配套工程同步跟进,已经具备了“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截止目前,累计签约项目52个,在建项目20个,实际利用外资13亿美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0亿人民币。世界500强台湾富士康科技集团投资的富士康(廊坊)电子信息产业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已经建设完工,顺利投产。
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区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将按照全市“置身沿海、借势京津、加快崛起”目标定位,聚焦“京津冀电子信息走廊、环渤海休闲商务中心”新的发展定位,在生态型、园林式、现代化的城市建设要求上,打造工作、居住和休闲三位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区、一流的高新区和工业化新城区。为推进历史性新跨越、建设现代化新安次,为早日实现国内知名、全省一流高新区的宏伟目标而不断努力奋斗!
区位优势
廊坊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区位于廊坊主城区东南部、廊坊母亲河—龙河沿岸,北侧毗邻市区主干道南外环路,东沿京山铁路,西临廊泊路,南跨郊区快速路,享有独特的背靠母城优势和得天独厚的交通区位优势。从京津塘高速公路廊坊出口10分钟内便可到达;京山铁路紧邻产业区东侧,距其货运站仅0.5公里。
廊坊市位于环渤海经济圈和首都经济圈的核心地带,距北京和天津中心区分别为40公里和60公里。在100公里的半径范围内,拥有两个国际机场、一个特大货运港口,距首都机场、天津机场70公里,距天津新港100公里。以龙河高新区为中心,以60公里为半径,拥有2个国际机场、1个特大货运港口、5条国家级公路、11条高速公路、5条高速铁路,还有正在规划中的京沪高速公路和京津高速公路、京沪高速铁路和京津塘城际高速铁路,形成了海、陆、空立体化交通网络。
配套设施
产业区已经完成了供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热力等综合管网的铺设;建成王常甫110KV变电站1座,新建10KV开闭站1座;设计能力475吨/时的热力中心完成一期工程,可以满足100吨/时的用汽量。另外,还完成了供电专线建设、五干渠改造和日处理能力8万吨的污水处理厂管线切改工程。
供水:与廊坊供水公司管网连接,铺设直径800mm的给水管道6公里,日供水能力5万吨。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排放模式,建成13.5公里雨污水管道,日处理污水能力8万吨。区内3公里五干渠改造工程已经完成,既可以保证城区度汛安全,又满足富士康项目建设要求。
供电:区内由京津唐华北电网统一供电,并建有110kv的变电站一座,总装机容量6.3万kva,可提供2个10kv专线出口;在建220kva变电站正在规划建设中,根据企业需求可以提供备用电源,实现双回路供电。
供气:燃气入园工程,已完成管道铺设20公里,年供气量达4.5亿立方米。
供热:采取集中供暖方式,建成了热力中心一期工程,占地130亩,设计能力375吨/时,一期可以提供100吨/时饱和蒸汽,二期可以提供375吨/时饱和蒸汽。
通讯:通讯、宽带、有线电视线缆已延伸区内,铺设24孔综合管网10.2公里,包括固定电话、小灵通、移动电话、IP电话、出租电路、宽带上网、无线上网、VPN、IDC、有线数字电视等,随时可以接用。
廊坊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区优惠政策
● 以优惠的价格为投资者提供用地
·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
·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
● 厂房采取优惠价格出租、出让等多种方式合作
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按国家有关规定征收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的100%、第三到第五年的50%,由地方财政支持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
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项目,或属于省级新产品、国家级专利产品,经省级或省级以上的科技部门认定后,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按实际缴纳税额,前两年100%、第三到第五年的50%,由地方财政奖励给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
个人所得税由地方财政直接奖励给个人,按企业年实际纳税额,免征3-10名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行政事业性收费
属安次区地方的根据项目情况给予减免,属于市级以上的由开发区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予以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