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6
“检察机关用八项制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推广”。黑龙江省大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新英近日在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中,对大庆高新区检察院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去年以来,该院结合集中审查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实际,在省、市院的指导下,在黑龙江省检察系统率先运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规范公正司法,创新方法机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较好地促进了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学校和社会,并先后被评为大庆市未成年人教育关爱基地、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等。
在执法检查中,郑新英对该院运用一体化工作模式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印象深刻。“这种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由专设机构集中行使审查逮捕、提起公诉等职能,达到统一办案尺度、减少诉讼时限、控制案件知情面、最大限度降低涉罪未成年人心理压力的效果,使特殊保护的刑事政策落到实处。”郑新英说。
据该院检察长钟国庆介绍,小处着手、注重细节,是大庆市检察院规范未检工作司法行为的特点。为配合一体化工作模式,该院检委会先后研究制定了《未成年人案件审查逮捕实施细则》《附条件不起诉指导标准》《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等八项细化、量化的工作制度,并在案件管理大厅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区等进行公示,统一了同类案件的办理标准和尺度,增强了干警办案的规范性、严谨性、一致性和可操作性,受到律师及案件相关当事人称赞。
此外,针对大庆地区涉油盗窃案件较多的特点,该院还与大庆市第三医院联合成立了“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室”,根据案情适时开展心理介入,实现了对涉罪未成年人及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双向疏导、双向保护。据统计,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该院已办理未成年人案件附条件不起诉7件7人,不起诉6件6人。开展品行社会调查率、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率、简易程序建议适用率、轻刑案件犯罪记录封存率全部达到100%,成为油城检察工作的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