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开展商务活动的重要手段,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合同形式是电子合同。电子合同是一种新的合同形式,它以数据电文为主要的存在形式。电子合同中潜在的法律风险是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主要法律风险之一,其涉及的法律风险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是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虽然我国的《合同法》指出电子合同也是一种书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在经济活动中,电子合同的证明力、存在形式和订立过程和书面合同有着较大的差异,难以取得和书面合同等同的法律效力;
二是点击合同等类型的电子合同效力问题,电子商务中较为常见的合同类型是点击合同等电子格式合同,因为合同一方只能对合同的条款选择接受与否,所以容易导致电子合同缺乏双方的合意而被视为无效合同。为了应对电子合同法律风险,在订立电子合同时,应当根据电子合同的特殊性进行相关的操作,要对电子合同进行必要的保存,应当借助第三方交易平台实现合同的缔结,从而解决目前电子合同缔结方面有关法律不完善的问题。
此外,参与电子商务的企业应当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推动立法部门建立完善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电子合同立法。合同提供方应当采取一定的技术方法提醒消费者注意电子格式合同中应当重点留意的格式条款,确保合同一方能够充分地审阅电子格式合同,尽量避免电子格式合同在签订过程中的不规范操作。与此同时,参与电子商务的企业应当加强宣传和推广电子商务,提高交易主体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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