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青岛启动工业设计服务合同承诺备案工作
2017-09-20
摘要   为落实《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青政发〔2017〕4号)和《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青经信发〔2017〕5号)有关规定,近期青岛市启动工业设计服务合同承诺备案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备案项目,可以申请先进制造业设计创新专项资金奖补政策。
  为落实《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青政发〔2017〕4号)和《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青经信发〔2017〕5号)有关规定,近期青岛市启动工业设计服务合同承诺备案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备案项目,可以申请先进制造业设计创新专项资金奖补政策。


  根据备案要求,青岛市行政区域注册的制造业法人企业或其负责研发设计业务的子公司(合同的甲方)与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合同的乙方)双方签订的工业设计服务合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重点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合同应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构成,对约定的设计服务费用作出合理解释;二是合同对最终设计成果的交付形式、交付时间以及知识产权归属应作出准确、具体的约定;三是合同对设计服务费用的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应作出准确、具体的约定;四是合同签订日期和设计服务开始日期应在先进制造业若干政策出台(2017年1月16日)之后。


  下步,青岛市将常态化开展工业设计服务合同的备案工作,甲方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应及时到区市主管部门承诺备案。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项目
更多 >>最新招投资讯news
首页
城市
招商
项目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