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条例获通过,近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经过《我国-马来西亚钦州工业园区条例》,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中马钦州工业园区由此成为我区第一个实施法定机构办理的园区。
《条例》明确规定,园区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自主办理园区业务,赋予园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办理权限,一起,根据变革发展需要颁发部分自治区级经济办理权限,实施相对会集的行政许可权准则,完成“园区事园区办”。一起,园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针实施属地统筹,纳入钦州市统计。
近年来,中马钦州工业园区以建造“自治区变革立异先行园区”为方针,在行政办理、财政金融、规划建造、社会办理、科技立异、人事人才、生态文明和敞开协作等方面深化变革、先行先试,进一步加速体系机制立异脚步。到现在,已有80多个工业项目落户,总出资超400亿元,近期出资超过190亿元,园区开发建造进程逐渐加速,为“五年见成效”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