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领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企业最高可奖励50万元,据了解,本次申报项目主要围绕节能技改、节能示范、循环经济、能力建设四个方面。其中,申报的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依附或改造的主体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目录;节能改造项目年节能量应在300吨标准煤以上或节电量达80万千瓦时;节能示范项目年节能量应在50吨标准煤以上;循环经济项目投资额必须在100万元以上;项目已建成投产,并且须在2015年1月1日以后建成,节能项目还要求建成后已稳定运行3个月以上且满足节能量审核条件。
在补助标准上,工业领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根据节能量最高按300元/吨标准煤给予一次性奖励,不足10万元的项目按10万元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节能示范项目中的建筑、交通、公共和商贸领域节能项目,结合项目节能效果和投资规模,给予每项不低于10万元、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循环经济项目,结合项目节水、节材、综合利用等效果和投资规模,给予每项不低于10万元、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被评为省级节水型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每家不超过5万元奖励。能力建设项目、能源计量数据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给予5000元/个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