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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静安区税务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取得良好成效。根据201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显示,本区盈利企业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户数为7969户,减免税面为57.8%,减免税比率为8.7%。 享受企业所得税所得、收入类减免优惠政策的企业为724户,合计减免所得357亿元,按25%法定税率计算,折合减免税额为89.25亿元。其中,享受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税收优惠政策户数为311户,占享受所得减免类优惠户数的42.9%,减免所得282亿元,按25%法定税率计算,折合减免税额为70.5亿元。 另外,享受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户数为250户,占享受所得减免类优惠户数的34.5%,减免所得9亿元,按25%法定税率计算,折合减免税额为2.25亿元,政策享受面较广。 享受企业减免所得税额优惠政策的企业共7690户,合计减免所得税额为19.48亿元。其中,享受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户数为7507户,占享受减免所得税类优惠户数的97.6%,减免税额为0.46亿元,占比2.4%,呈现出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惠及面广的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