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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4

摘要 积极采取放宽创业领域、注册条件、培训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不断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引导和扶持更多劳动者自主创业

辽源市高度重视新形势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把创业带动就业作为“新常态”下的新引擎,积极采取放宽创业领域、注册条件、培训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不断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引导和扶持更多劳动者自主创业。

(一)降低创业准入门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加快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实现“一照一码”。继续简化登记程序,改革经营范围登记,坚持“非禁即入”原则。进一步放宽住所条件管制,推动“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各部门涉企信息集中统一公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推动各部门实行联合信用约束,做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建立小微企业目录,对小微企业发展状况开展抽样统计。全面完成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再取消下放一批制约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的行政审批项目。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统一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办理,规范审批行为,缩短办理流程,推行即时办结、一个窗口办理、快速通道办理、网上并联办理等服务方式。

(二)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运用财税政策,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发展。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壮大创业投资规模。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有效利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提升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水平,对上市企业给与奖励。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推动多渠道股权融资,积极探索和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和融资服务机构,促进大众创业。对股权投资企业按照对实体经济新增投资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用足用好信贷扶持政策。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扩大资本金规模,创新融资模式,开展“助保金”融资贷款,发展互联网金融,组织创业者与金融机构对接,推进企业上市,助推万众创业。放宽就业再就业、万民创业、吉青创业等小额贷款相关政策。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将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并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全部纳入政策扶持范围,提高其金融服务可获得性。进一步加大对重点群体、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的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较多的科技型和创新型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个体创业者的贷款额度上限统一调整为10万元,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贷款额度最高15万元,对吸纳符合条件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贷款额度上限为40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贴息。简化程序,细化措施,健全贷款发放考核办法和财政贴息资金规范管理约束机制,提高代偿效率,完善担保基金呆坏账核销办法。健全落实政策有效机制,积极做好新一轮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四)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给予税收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落实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和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

(五)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对进入城镇创业和返乡创业、就地就近从事二三产业创业的农村劳动者,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依托现有各类园区,建设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搭建一批农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见习基地。扶持有技能、资金和经营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头创办家庭农场、领办农民合作社和兴办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将农民创业与发展县域经济结合起来,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附加值,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企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鼓励中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回乡创业,对聘为农民技术指导员的,给予一定资金补贴。扶持农民网上创业,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鼓励电商企业利用智慧辽源服务平台,扩大农特产品销售渠道。

(六)打造大众创业良好环境。培育创业文化,弘扬创业精神,树立创业观念。支持举办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培育创业文化,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对劳动者创办社会组织、从事网络创业、众创空间、创新工厂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创业、创新扶持政策。开展创业培训活动,将创新创业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创业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建设,优化创业培训师资结构,吸纳创业成功者、职业经理人和创业投资人加入师资队伍,组建创业导师辅导团队,开发适合不同创业群体、创业不同阶段特点的培训项目,对有创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普遍进行创业培训,对创业培训合格后初次创办企业的符合条件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扶持政策,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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