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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种植业保险为农户拴上“保险绳”
2017-01-21
摘要 一是明确投保对象。凡在区内种植水稻、玉米、马铃薯、油菜作物的种植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均可参与保险。 二
一是明确投保对象。凡在区内种植水稻、玉米、马铃薯、油菜作物的种植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均可参与保险。

二是明确保险标的。凡经过区农委审定合格的水稻、玉米、马铃薯、油菜品种,且在当地种植一年以上,符合辖区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均可作为保险标的。

三是明确保险责任。水稻、玉米、马铃薯、油菜险种的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旱灾、冻灾、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害等对投保作物造成的损失。

四是明确保费补贴。按照“投保则补、不保不补”的原则,中央、市、区三级财政对投保水稻、玉米、马铃薯、油菜种植户给予保费补贴。保费由中央财政补贴40%、市财政补贴25%、区财政补贴10%,投保人承担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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