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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投资建设项目推行"联合踏勘"促审批再提速
2017-01-17
摘要 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量大、工期长、程序多、涉及面广,如何快速、高效推进投资项目落地运转,成为横亘在许多企业和投资主体面前的

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量大、工期长、程序多、涉及面广,如何快速、高效推进投资项目落地运转,成为横亘在许多企业和投资主体面前的难题。近日,市政府办公厅批复《南京市投资建设项目联合踏勘规则》,今后,凡需要多个审批部门看项目现场的,实行联合踏勘,为企业投资项目尽快落地节约时间。

实行联合踏勘,避免企业多次“迎来送往”

市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投资建设项目涉及到发改、国土、环保、交通、文广新、地震等多个政府部门,在审批过程中,许多环节需要政府部门现场勘查、严格把关,企业不可避免地要应对多头踏勘、重复踏勘等问题。比如,在申请踏勘时,需要向多个部门提交多份申请;在迎接踏勘时,要多次“迎来送往”,付出大量的时间、精力和成本。

《规则》明确实行联合踏勘,就是指在项目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办理过程中,需要两个以上审批部门到项目建设现场实地踏勘的,在建设单位的申请下,由牵头部门协调组织各审批部门统一进行现场踏勘,并提出后期办理和审批指导意见。

牵头部门组织“一车前往”,现场发现问题反馈意见

据悉,联合踏勘主要适用于三类审批,包括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批文审批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一般牵头部门是规划部门。而项目批文审批,牵头部门为发改部门。参加部门涉及发改、国土、环保、交通、文广新、地震等市级部门及项目所在区政府。

在程序上,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申报后,建设单位要求联合踏勘的,牵头部门窗口与后方审批处室沟通,确定踏勘现场的时间,通过政务中心平台告知参加部门窗口,共享建设主体提供的资料。确定踏勘时间、地点、前往方式后,原则上由牵头部门组织“一车前往”,自行前往的必须在约定时限到达现场。到现场后,各部门听取投资建设单位项目情况介绍,实地踏勘现场情况。参与踏勘的部门现场发现问题,现场反馈整改意见,同时对企业答疑解惑。最后,牵头部门根据踏勘的情况统一作出意见回复申请人。

审批实行“缺席默认”,最多7天完成全过程

联合踏勘一般应当在受理项目申报后的第3个工作日进行,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有特殊情况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联合踏勘实行‘一家牵头、多家响应、按期踏勘、缺席默认、资料共享”的原则。实施联合踏勘后,缺席踏勘的审批部门不得再次要求建设单位安排踏勘现场。”市编办相关负责人解读说,《规则》的一大亮点是,对不及时参与踏勘的部门,有相应的“制约措施”,那就是“缺席默认”,通俗地讲,如果哪个部门不按期出席,就默认为该部门没有意见,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相关部门和具体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市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必然涉及到政府部门职能的转变、组织结构的重组、管理方式的革新。联合踏勘就是部门职能优化的具体体现,部门由“坐等审批”转为“上门服务”,由“串联审批”优化成“并联审批”,极大提升了审批效率。过去需要20多天才能完成的审批手续,实行联合现场踏勘后,最多只需要7天就可完成全过程,实现审批大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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