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内容包含阳信县34所中小学建设35个运动场和体育馆一座,包括8个200米环形运动场、2个250米环形运动场、15个300米环形运动场、10个400米环形运动场和一座地上4层的体育馆。项目占地面积482795m2(约合724.16亩)。其中,200米环形标准运动场约76564㎡,共8个学校;250米环形标准运动场约16951㎡,共2个学校;300米环形标准运动场约216391㎡,共15个学校;400米环形标准运动场约261319㎡,共9个学校;地上4层的体育馆,占地约5470㎡,建于阳信第一中学,主要包括羽毛球馆、体育馆和游泳馆。项目总投资27316.55万元,项目公司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5%,即6829.14万元,由中选社会资本与政府指定的出资代表共同出资,出资比例为95%:5%;即社会资本出资6487.68万元,占项目公司95%股权;政府出资341.46万元,占项目公司5%股权。项目公司在运营期负责设施设备设施破损维护维修、校区环境卫生保洁、体育场、馆运营租赁(项目公司须保证该等租赁不得妨碍学校的正常教学运行)等运营工作;专业的教学运营由阳信县教育体育局下属各学校负责。
本项目由阳信县政府授权阳信县教育体育局任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的前期评估论证、实施方案编制、社会资本采购、项目合同签订、组织实施、监管和移交等工作。由中选社会投资人与政府方代表合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经营期内,中选的社会资本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的规定和谨慎运营惯例,对各学校子项的学校运动场地、体育馆等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提供维修维护服务,确保各项设施的正常使用。同时通过包括运动场地、体育馆节假日对外开放、体育馆广告冠名及体育赛事承办等经营收入进行项目创收。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和相关权益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