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铜鼓县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项目总投资为37620.56万元,采用BOT运作模式,政府付费回报机制,建设内容为铜鼓县排埠镇排埠村、永丰村、永庆村、黄溪村;永宁镇西湖村、坪田村、钓鱼村;温泉镇温泉村、新塘村;三都镇西向村、茶山林场;大塅镇浒村村、古桥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
铜鼓县人民政府授权铜鼓县委农村工作部通过竞争性谈判(暂定)的方式引入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组建PPP项目公司,项目总投资为37620.56万元,本项目资本金暂定为7620.5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26%,剩余总投资的79.74%由经采购确定的社会资本方负责融资获得。本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500万元,占股5%,社会资本方出资9500万元,占股95%。铜鼓县人民政府授权铜鼓县委农村工作部与PPP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宜春市铜鼓县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行。在项目合作期内,政府拥有项目资产的所有权,项目公司负责项目产出与运营维护等。在运营期内,政府根据项目公司的绩效考核结果给予项目公司政府付费。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并保证所移交资产通过性能验收,处于良好使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