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建于都大桥位于于都县中心城区,连接北岸老城区与南岸新城区。本项目设计路线起点(K0+000)位于北岸红旗大道与渡江大道的现状交叉口,向南跨越贡江,在南岸登陆后继续上跨渡江南大道,与规划建设的屏山大道衔接,终点距渡江南大道约178m(K0+960),主线长度为960m。跨江大桥桥跨布置为:(32.7+2×33)+(3×40)+(40+2×90+40)+(3×40)+(2×40)+(30+40+30)=778.7m。其中主桥为主跨90m 的独塔预应力混凝土箱梁斜拉桥,引桥为标准跨径40m 的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全线设大桥778.7m/1 座,互通式立交1 座,平面交叉1 处。渡江大道改造长度829.784m,其中下穿式通道1 处,新增辅道4 条。
于都县人民政府授权一家县属国有企业作为本项目的政府出资人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PPP项目公司(SPV),政府出资人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5:95。PPP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移交及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其他相关内容。政府通过特许经营、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方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长期合作关系。社会资本方应充分发挥其在投融资、建设管理和专业运营管理方面的优势,政府需有效运用其统筹、引导和监管功能,以使项目采用PPP实施方式符合物有所值要求。合作期间,政府方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须将项目资产完好、无偿地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于都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